引用:
作者湯耀忠
問題買1.2GB的網路流量
被設定成買100MB送1128.8MB
用100MB,還剩1000MB以上
只能退0元
這合理嗎?
那業者改天玩300元通話費只能打5分鐘
多的就是送的
打超過5分鐘就退0元
不就隨便他們玩?
能退費是一回事
定儲值金額的時限是另一回事
我還是認為電信業者不能規定儲值金額的時限
悠遊卡也沒規定儲值金額的時限吧
電信業者憑什麼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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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門號是有限的資源,
而且電信業者每年還要依配發的門號數量繳交使用費給NCC.
再說門號在使用狀態下, 業者就必須提供像語音信箱及簡訊等服務,
這些都要佔用設備的容量.
就使用者付費的觀點來看, 業者設定餘額的使用期限並無不妥.
不然就會出現一堆養門號的投機客...
這些人先把電信業者已經開放選號的門號中, 挑出比較吉利或有諧音的門號
申請下來, 次月再轉成預付卡, 然後就可以放著待價而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