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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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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462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應該不會需要發公文請站長查IP
既然已經原廠有在處理這顆POWER,表示原廠有原PO的資料
除非此文是單純造假文,被原廠一狀告到法院
站長才會收到公文吧?

這類私下和解通常會付有但書 一般是必須刪除原先所發表不利廠商的文章
但.....你也知道PCDVD發文者10分鐘後就不能對文章做更改的規則
通常站長又不太刪這類文的
這時後廠商以違反但書為由對發文者提出公然毀謗告訴也是有可能的
當然上了法院就會需要查明這篇到底是誰發的 到那時就有查IP的必要了....
舊 2015-03-26, 06:41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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