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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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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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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noc
1.請問送達通知書上面寫的地址是你家無誤嗎?
若地址正確,撕下來不理會他即可
因為這是法院傳喚/通知/強制執行前的必要『程序』
它並不是郵件本身,只是一個送達程序,以便接下來的程序繼續進行
你寫查無此人丟回郵局,一樣是集中等待燒毀而已。
郵局不需要去查收件人的正確地址,法院怎麼寫,郵局怎麼寄,這樣而已
而送達警局的郵件也一樣,不會因為你退回而有任何改變
2.若地址不是你家,但送達通知卻貼你家門口
那郵差倒大楣,因為他的過失造成送達程序沒完成
如果你退回送達通知給郵局,只是給郵差一個改正的機會讓程序完成
重新貼在正確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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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名少1個字, 但門牌號跟幾樓是對的
那我就隨手做好事寫上 "查無此人" 後丟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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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肝、爆肝,肝臟頂摳摳,折磨肝臟,身心疲勞。
爆肝加班精神LOW,你知、我知、他也知。
為了生活要爆肝,為了薪水要爆肝,爆肝操死你。
「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xdYue1nHe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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