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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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ar168
信箱上貼了一張掛號信件通知
比較麻煩的是, 郵差寄放在派出所 (因為ooxx什麼的原因, 我沒仔細記)
但, 我家沒這個人....該理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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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送達通知書上面寫的地址是你家無誤嗎?
若地址正確,撕下來不理會他即可
因為這是法院傳喚/通知/強制執行前的必要『程序』
它並不是郵件本身,只是一個送達程序,以便接下來的程序繼續進行
你寫查無此人丟回郵局,一樣是集中等待燒毀而已。
郵局不需要去查收件人的正確地址,法院怎麼寫,郵局怎麼寄,這樣而已
而送達警局的郵件也一樣,不會因為你退回而有任何改變
2.若地址不是你家,但送達通知卻貼你家門口
那郵差倒大楣,因為他的過失造成送達程序沒完成
如果你退回送達通知給郵局,只是給郵差一個改正的機會讓程序完成
重新貼在正確的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