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mh01304
做人好不好不知道
但連一個跟了他三十年為他賣命賣到老婆都跑掉的人
都照樣是給兩個錢就打發掉
(可去搜尋: 盧惠光 , 三十年換十萬)
做為雇主他應該是和周星馳一樣
都很有資格能角逐無良雇主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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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角逐..........其實大多數大老闆對跟班都是一樣的心態.............他的確不厚道............不過在那樣的情形大多數人會一樣不厚道...........
當跟班如果沒有趁早累積起資本養老或是利用機會另謀他途..............老了沒價值了絕大多數都是被拋棄的命運...............
只能說不要把未來交到別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