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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那條藍色毛毯, 我小時候也有一條, 挺懷念的.

言歸正傳, 決定是一回事, 但我要提醒的是有多少能量做多少事.

工作房子很多人都比我有經驗, 我只提醒你房間內東西實在太多.

人一天24小時, 腦袋裡記憶能力我自認為4左右, 優秀的人是7.

所以, 超出你能整理掌控規劃的就通通捨棄吧.

玩物買4個就好, 衣服4套就好, 家用品功能重複就捨去.

我租屋時代的東西最多也就一個4門轎車塞到60%(含電視書桌).

其餘捐了(我不賣是因為不想有糾紛), 或送人.

每一樣東西可以買好一些, 物品貴精不貴多, 求質不求量.

生活留些空白跟餘裕, 這是我的人生觀.
舊 2015-03-22, 04:4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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