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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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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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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lent
前陣子吵了那麼久...

他那是JD,跟學士學位同等級的,就學士後中醫班的意思,
跟一般認知的博士(PhD)差很遠,
而且是先唸完JD才能念LL.M.,法學碩士,

http://en.m.wikipedia.org/wiki/Mast...n_law_countries

學經歷敢把法學博士拿出來掛真得還蠻XX的。

重點是一般會去唸的,就是因為有學位才有資格參加該州的律師考試,就是要拚當律師,
他老兄兩個都念完,花了這麼長時間這麼多$$,卻沒能把NY Bar考出來拿個律師資格,
倒也說明了不少事...

總之出生就是勝利組,被酸也不痛不癢∼

順便一提,法律方面的PhD叫SJD,真正要下苦功寫論文辯護才能畢業的。
http://en.m.wikipedia.org/wiki/S.J.D.

一般單純想當律師的倒不會來念這個,要花很多時間,執業也不需要。
舊 2015-03-22, 03:07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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