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慕凡
雖然我對那團體沒什麼好感不錯我是覺得是更簡單的沒到那麼複雜的程度.
基本上就是像小朋友那樣.
小黃: 那個我不想判因為隔壁班的小丁他也沒判.
小明: 你不判? 好阿! 我也不判阿. 怎樣. 為什麼要我做黑臉.
阿花: 老師!!! 他們兩個都不判那我也不判啦! 不公平啦!
老師: 好好好.. 那就通通不要判, 乖乖的坐著上學聽課就好.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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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當法官的盡可能不要做劊子手,能不判死都不想判
加上,有人沽名釣譽說啥世界潮流接軌,跑去簽了人權公約
很多法官就拿這個公約當成不判死的擋箭牌
更不要期望三審,三審的最高法院又名"更審院"聞名於世,這類有爭議的案件送上來,找出一點少瑕疵就發回更審,好人壞人都不用做,看拖到最後哪個白目要判死或無期把案件判下來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