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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c2826118
管制那個加班時數實在沒什麼道理,現在說是上限46小時

但是現在一堆電子廠員工加班隨便加也超過46小時

確保加班拿的到加班費這比較重要,況且很多人還把加班當福利來看


加班上限規定應是避免勞工過勞,

平均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以上,

就有過勞的風險,

健康還是要顧!!
舊 2015-03-19, 11:2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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