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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砍掉再練)
*停權中*
 
銀★(砍掉再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solosbye
你去郵局寄存證信函給他,附上相關的勞基法法條給他看(樓上貼的)
因為這可能會變成日後上法院的證據,所以你要寫的好一點
我想你會直接走人、肯定是工作內容跟當初面試時候的說法不一樣
重點是被塞工作的當下有沒有反應,以及對方的反應,自己離去時的交接義務
這些該寫的寫進去,順便附上對慣老闆對下一位面試者的誠心建議羞辱他一下

反正用吵得很難解決問題,直接先用勞基法澆熄他的怒火比較快


+1
7日???隔天就寄存證信函嚇嚇老闆也好!

隔天老闆你問話時,就嗆看誰虧比較大!!!(沒交接,雇主又無法扣三天錢)
舊 2015-03-17, 08:4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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