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社會上總是會有能力不足的人,不管是學習能力差還是個性懶散。
問題是他們是人,不是瑕疵品,沒辦法直接就扔掉,
所以除非能立法,失業者低薪者一律槍斃,或是禁止結婚生子,
不然政府無論如何就是要讓他們有可溫飽甚至養家的薪資,
不管是給予低收入補助還是輔導就業。
如果抱著管他們去死的態度,那這些人就很容易會鋌而走險、作奸犯科,
有許多無辜的人會受害,然後耗費更多社會成本去處理這些事。
以個人觀點來看,自身是應該不斷求上進沒錯,畢竟這世界不完美,
要等人等政府來照顧,不知要何年何月,還不如靠自己。
但從國家觀點來看卻不能這麼想,每種人都應該照顧到,
不能輕易捨棄,這是基本人權,而且也環環相扣,置之不理終究會遭到反撲。
可惜以政府目前的思維,低薪總比失業好,只要能留住大老闆不出走,
工作機會還在,其他一切都好說..........然後就是現在這種鬼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