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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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yler
其實一年在電扶梯上面受傷幾百人, 是還好啦
開車與騎機車受傷的人更多了,
所以確實要大幅鼓勵才對, 那政府應該恢復政策, 公開宣導電扶梯左邊要給人通行
不要現在這樣, 講的模模糊糊, 要也不是, 不要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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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測政府是怕如果行人在電扶梯上面走動而受傷, 又怪到他們頭上
但已經成為習慣, 又很難改了,
強行規定不行走, 就自打嘴巴
乾脆這樣, 明文規定說政府強制左側給快速通行, 但受傷是你家的事, 政府沒任何賠償
就願者自己要負起全部責任
目前是有賠醫療費與慰問金...
如果有多條電扶梯的, 就只開放最右側的電扶梯, 去讓大家快速通過, 其餘就不給走
單條電扶梯給走
趕時間走很快, 一條應該夠了
這樣算可以盡量滿足大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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