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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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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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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yler
其實一年在電扶梯上面受傷幾百人, 是還好啦
開車與騎機車受傷的人更多了,
所以確實要大幅鼓勵才對, 那政府應該恢復政策, 公開宣導電扶梯左邊要給人通行
不要現在這樣, 講的模模糊糊, 要也不是, 不要也不是

猜測政府是怕如果行人在電扶梯上面走動而受傷, 又怪到他們頭上
但已經成為習慣, 又很難改了,
強行規定不行走, 就自打嘴巴

乾脆這樣, 明文規定說政府強制左側給快速通行, 但受傷是你家的事, 政府沒任何賠償
就願者自己要負起全部責任
目前是有賠醫療費與慰問金...

如果有多條電扶梯的, 就只開放最右側的電扶梯, 去讓大家快速通過, 其餘就不給走
單條電扶梯給走
趕時間走很快, 一條應該夠了
這樣算可以盡量滿足大家的需求
舊 2015-03-08, 01:45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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