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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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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引用:
作者MPEP
APPLE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0308/570153/)

一名荷蘭籍男子傑米日前與台籍未婚孕妻搭機來台結婚,
因曾有逾期停留紀錄無法入境,他等待被遣返時,不斷拭淚與未婚妻通電話,
後來未婚妻一則「我好想你」簡訊,讓他情緒爆發,不但跳過查驗櫃檯護欄,
還衝出航廈在國道狂奔3公里,甩開航警與未婚妻相聚,不過7小時後移民官上門逮人,
原本頂多3年不能入境的他,未來恐怕10年都無法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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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男人.......可是後果頗慘

我記得美國有關逮捕偷渡客的規定是,如果偷渡客踏上美國本土,就算他偷渡成功,可以定居於美國,而有某處礁島因為也算是美國本土又靠近墨西哥,所以墨西哥偷渡客都想辦法要上去那座礁島

能否考量一下這荷蘭籍男子傑米好歹也通過了多道關卡,狂奔了3公里,就讓他與未婚妻CCR吧



我覺得這時候可以套用"國情不同"這個理由,美國是美國,台灣是台灣。
還是照過往的規矩來,不要必較好,
不然台灣會變成越來越像對岸中國的人治社會。
 
舊 2015-03-08, 12:3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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