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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無情公主
昨天整理了他們的訴狀,積欠工資從30000元到110000元不等,現在就要看看法院要不要併案處理。
跟一部分來寫狀子的人溝通,知道不少人家境貧寒,就靠那份微薄的薪水養家。
有一點土地的還好一點,可以種菜、養雞,肉、菜還不太是問題;沒有一點土地的,一失業,還真不知道要怎樣生存。
像這種案子,不曉得這些員工還可以拿回多少薪水,法院一拖,可能又是兩年多。
送狀-起訴-開庭-宣判-可能到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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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沒有留薪資單,有這個証明,拿回的比例比較高,在次的是銀行的入帳証明(我們是二樣都有拿出來約半年的記錄).......我們那次也是到二審結束耗時8個月,只是老闆跑了都沒出庭,最後是拿回全額的 沒有薪資証明的話就很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