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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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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引用:
作者weirock
照這邏輯

那些大搞文創的縣市都是在搞特殊的逃稅、洗錢或賄絡

我把我聽到轉述一下:
A是藝術品商家
B是官員
C是要送賄賂的

C向A買一幅畫送給B(是藝術品, 怕有人不爽, 所以不用神像做例), 1000元
由A或C都可以, 送去給B, B再拿這一幅畫去買給A, A認為這一幅畫是墨寶, 值100000
所以付給B, 100000元. A從中抽取佣金!
(藝術品這種東西, 你估1000, 別人估100000, 你管得著嘛?)

以上是簡單流程, 其中的時間手續可能再複雜一些......
舊 2015-03-07, 05:2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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