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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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的?
那就是走技術升等
技正有 P7-P8(一般第二層或者是地方政府) or P8-P9(這以中央部會跟他底下第一層的機關)
至於簡任技正,也是以中央部會跟他底下第一層的機關為主要出現地方,通常用來安排幹過下屬機關首長的屆退休息處....
而技佐是 P4-P5 ,一部份可以跨到 P6
技士則是固定 P5-P7.
本條例所稱技術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定有官等、職等,歸列技術職系之技監、技正、技士、技佐等及其他技術職務專任人員。
第4條(官等及職等)
技術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
職等分第一職等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委任為第一職等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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