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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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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電子的?
那就是走技術升等


技正有 P7-P8(一般第二層或者是地方政府) or P8-P9(這以中央部會跟他底下第一層的機關)

至於簡任技正,也是以中央部會跟他底下第一層的機關為主要出現地方,通常用來安排幹過下屬機關首長的屆退休息處....

而技佐是 P4-P5 ,一部份可以跨到 P6

技士則是固定 P5-P7.


  本條例所稱技術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定有官等、職等,歸列技術職系之技監、技正、技士、技佐等及其他技術職務專任人員。
第4條(官等及職等)

  技術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
  職等分第一職等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委任為第一職等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舊 2015-03-07, 01:4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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