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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不低能
Silent Member
 
低調不低能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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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鍋子
我提供的是按照法規的算法,台灣很有趣很多都想凹穩贏的,偏偏以前的執法跟司法單位也都亂搞,結果就是講正確的人家當你在搞笑

首先要先了解初判表只會寫主因、次因、全責、無責(或無法區分),花錢申請鑑定也不會判比例
而且多數車禍不需要浪費錢申請鑑定,除了少數複雜或離奇的車禍才有申請的必要
責任比例只有跑調解的時候委員會依照經驗講個數字讓雙方有個底去喬(通常主因7成、次因3成、全責通包、無法判定的55)及真的鬧上法院法官會判比例而已

當比例出來後正確的分攤法是假設甲方7成 乙方3成 雙方合計賠償金額為10萬,則甲方負責7萬乙方3萬
跟誰受傷或誰比較慘無關,必須把整件車禍綁在一起看(責任歸屬就是你在整起車禍中的比例了,除非判定無責不然大家都有錯),這樣就能理解上面的算法
不涉及體傷的車禍若雙方都有足額財損保險的話保險公司也是照這樣去分攤理賠金

但現實總是長的不太一...


還好上一篇是算錯~~我還一直想說3成責任要負擔到1萬8千勒~~
我本身是沒打算獅子大開口的,從前述就可以得知,不過目前狀況
是對方打算無賴到底,說真的我也是無奈到底~~

拿錢出來賠償我是無所謂,只是對方的態度很差讓家裡人不太高興
最終結果就是我拿點錢賠,換他一個前科就對了是嗎?這樣其實我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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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帳號King01827往生.....
舊 2015-03-03, 04:59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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