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鍋子
其他不予置評 但這段不要亂教,責任是依照路權去判不是撞擊點,如果能證明對方是搶黃燈
的話表示原PO爸闖紅燈,沒路權自然責任比較大
這種找不到證據各說各話無法判定路權的也不用花錢去申請鑑定,鑑定不出什麼鳥毛來,初判表去申請出來到警局拿的時候順便請他們轉調解,直接到調解委員會去讓委員講一講金額協調好和解書簽完就結束了
以這樣的敘述來看大概就50/50機會大點,剩的工作就是合理範圍內盡量把金額灌高(機車估價單、工作損失、醫療看護復健費用等)反正灌的比對方高就可以拿多點錢
至於精神賠償什麼的沒有明顯一方有主因的狀況下很難凹的到,由於雙方都受傷以刑逼民這招也不可行
實務上不是這樣,收集好所有單據去跟對方談,假設是20萬+16萬(對方)比例50/50來看,就是對方要給你們兩萬(你負擔對方8萬,對方負擔你們10萬相抵)至於錢從哪來是對方的事,你們就是收到兩萬簽和解書就對了
至...
|
到底懂甚麼是責任鑑定阿? 可以請先去車禍幾次累積一下經驗再來聊嗎?
亂搞亂教的是你吧 還敘述咧 向這種做法只能唬唬那些沒出社會的新鮮人吧
只要你沒辦法提出證明是對方主要責任 上了法院也未必會贏
不需要懷疑原PO他爸有沒有闖紅燈 那不干也不是你我能管的到的事情
路權不路權你沒鑑定就可以自行判定 那你比法官還大 自己判就飽了
開頭就提點過 誰是誰非這種自有公斷 不用自行揣測
鑑定-->合理賠償 很難?
甚麼金額灌高 是準備要打劫?
實務上就是按照主要責任來認定 不是你受傷就一定贏 那是古早做法
現在只要你負擔主要責任即便你死傷 對方沒事照樣要賠
因自己過失重傷所造成的金額比較高要對方賠償 這樣合理?
連初判表甚麼都沒看到只靠單方面敘述就斷定責任 這一定是丁法官無誤
解答原PO處理方法就好 其他是他自己的事情 不需要隔空抓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