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zarconlony
鑑定肇事責任比較快 右後方被撞應該是對方要負大部分責任
沒有其他意思 不過按照經驗車禍就是監視器跟證據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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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予置評 但這段不要亂教,責任是依照路權去判不是撞擊點,如果能證明對方是搶黃燈
的話表示原PO爸闖紅燈,沒路權自然責任比較大
這種找不到證據各說各話無法判定路權的也不用花錢去申請鑑定,鑑定不出什麼鳥毛來,初判表去申請出來到警局拿的時候順便請他們轉調解,直接到調解委員會去讓委員講一講金額協調好和解書簽完就結束了
以這樣的敘述來看大概就50/50機會大點,剩的工作就是合理範圍內盡量把金額灌高(機車估價單、工作損失、醫療看護復健費用等)反正灌的比對方高就可以拿多點錢
至於精神賠償什麼的沒有明顯一方有主因的狀況下很難凹的到,由於雙方都受傷以刑逼民這招也不可行
引用:
作者absolute
再次感謝耐心回覆  目前不會提告,且強制險有申請醫療支出
壽險的醫療險也有同時申請,是我沒先講  所以結論是:
用自己的醫療險理賠所支付的部分就不算在對方理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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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不是這樣,收集好所有單據去跟對方談,假設是20萬+16萬(對方)比例50/50來看,就是對方要給你們兩萬(你負擔對方8萬,對方負擔你們10萬相抵)至於錢從哪來是對方的事,你們就是收到兩萬簽和解書就對了
至於你自己的醫療或其他保險能領到多少錢那又是你們跟保險公司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