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64165
新北市發生一起行人闖紅燈,遭機車撞上不治。交通部與警政署今天都說,行人有帝王條款,汽機車撞闖紅燈者屬違規要受罰。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說,行人最大,在任何情況下,汽機車都應禮讓行人,是針對行人而訂的帝王條款,汽機車在遇到行人穿越道時,原本就應放慢速度,並注意有無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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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條款應該修改了.
在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如沒有設紅綠燈, 汽機車是應該要放慢注意行人.
但是路口都設有紅綠燈了, 行人自己不注意燈號被撞要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