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bsolute
Master Member
 
absolut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2,302
引用:
作者SimonV
像這種雙方都受傷嚴重,
沒有其中一方須負主要責任的話,
所謂的精神慰問金,
最好還是不要提!
小心談到最後,變成你要賠給對方!

謝謝提醒別再提精神慰問金

這幾個月以來我都謹言慎行,應該不會讓對方以為我有恐嚇意圖
加上我老爸傷勢明顯比對方兩個人加起來都還嚴重,故應該不會雖小到要賠對方
舊 2015-02-28, 11:07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solut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