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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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肇事責任比較快 右後方被撞應該是對方要負大部分責任
沒有其他意思 不過按照經驗車禍就是監視器跟證據會說話
因為現在很多都是對方有錯自己沒錯 東西一拿上來 馬上翻盤
車禍先問責任再談錢 表列支出 只要合理上法院一遞 對方不賠法官自動會幫你電她電的亮晶晶
但如果責任在己還要求精神賠償工作賠償 只能說人在做天再看
車禍人平安最重要 錢財乃身外物 精神頂多幾萬 而且是要主要責任都對方
顱內出血有可能過一陣子才掛掉(有這種案例) 對方願意和解那自然是最聰明
要是我就不收 沒差這點小錢 財去人平安 有事她負責
還有小小錯誤提醒你一下 既然令尊還健在
那麼你完全沒有立場要求對方負擔 上法院都是本人 其他人不可代言除非律師
剩下的應該是當事雙方最了解 就請自行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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