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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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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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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29112027
貼個比較正確的資料好了,免得誤導站友們,根據2008年修訂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軍官、士官、士兵除役年齡為:
上等、一等、二等兵及補充兵:36歲
志願役上等兵:40歲
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
上、中、少校及三等、二等、一等士官長:58歲
少將60歲
中將65歲
一、二級上將70歲
所以P兄你要是下士退伍的話,那你得等到50歲才能除役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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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年度後備軍人除役作業
(一)依據:
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役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規定。
(二)目的:
旨在汰弱留強,確保後備人力精壯。
(三)執行概要:各階除役年齡如左:
1、二級上將:70歲。
2、中將:65歲。
3、少將:60歲。
4、校級軍官及士官長:58歲。
5、尉級軍官及士官:50歲。
6、義務役士兵:36歲。
7、志願役士兵: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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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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