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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決毒販 印尼將退澳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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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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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runsun13
這種是強國思維,而非以公平正義為出發點。
要救才不算正常吧!
看看過往歷史,許多國家在積弱時期,外國人在當地違法,而不能對其審判。
(這種時期發生多少外國人犯法之狗屁倒灶之多)
但若以個案而言,如果只是輕微小罪就要判死的話,這種要救才有其正當性,然而販毒在多數國家都不算輕罪~~~救這種哪裡正常了
這不能這樣比,以前強國不給弱國審判,是因為強國不相信弱(落後)國的法律。像當年的中國,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不認罪打到你認罪,官大人覺得你有罪就是有罪,證據事後再創造就好。這種法律制度,西方列強怎麼可能讓這種國家去審判自己人?
2015-02-25, 09:3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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