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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n6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3
引用:
作者EAC212
你擁有一間小房子,
然後你有需求住大房子再去用租的,
然後把小房子出租出去,
滿足你換屋的行為,你名下也擁有一間不動產。
如果這樣不行,
那其實你的內心也是炒房一族,所以打房政策你會痛...


你提的是一個變通的方法
我也說了做當然都可以做, 就是麻煩

還有, 你的想法我不認同
這次是順著你自己生活方式的提案, 你當然無感, 但這麼多的討論主題, 你也是有一大堆跟他人或跟政策相左的觀念而在這上面論戰, 不是嗎
舊 2015-02-24, 05:20 PM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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