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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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祥風日照
網兄的話有一定準確度,但沒考慮時間的變因
簡單來說,人類文明處於部落時期漫長,而法制婚約時期是晚近的事
人類在部落時期,雖然有粗略的一夫一妻樣貌,但大多沒有嚴厲的罰則
又更別說有許多「母系社會」、走婚的部落還有一妻多夫的情形
因為,一夫一妻制事實上是「兩性」間的搏奕而勉強達成的默契
到今天,大部分女人在沒理性評估自己前(例如少女時期),也往往有接近、喜歡群體裡(視線範圍內)條件最好的男性
而大部分男性往往會接受對自己有好感的所有女性,以達成最大繁衍利益
在現代,不管是體育長才,還是成績最好,說話反應最好的,通通還是少女會愛慕的對象
如果是過去,就是最高壯最會打獵的男性最有吸引力
人類已經是會用武器的動物了,獨壟群體裡所有女性的王者,不管再怎麼強壯也很容易被武器「暗殺」
因此人類的異性吸引策略才走向各種動態取向,而非單項目單對象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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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的文明只有幾千年而已,但一夫一妻的演化在幾百萬年前就存在了。
一夫一妻不是文明下的產物,是自然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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