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owerwave
我先說,我自己持有三處房產,但是只有貸一戶,兩戶北投一戶萬華
如果你要買第二戶,自用而非交易用,自然會有辦法,奢侈稅也有換屋自住的方式
所以如果真能禁止第二戶房貸,我是很樂觀其成的
更進一步的說,如果現在一個人名下有兩個以上貸款且只還利息不還本金的,我都建議要去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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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戶舉債, 這可以是常態, 但不建議變成限制. 買房大於一就叫做太多,我個人不認同.
買屋也看緣分, 好的又中意的物件不是天天看得到, 一棟房貸背十幾年, 中間都不能再
貸款買其它的我覺得是管太多. 背得動合理數字的戶數貸款, 那就是看人民的能力, 至於
買多少戶才叫太多, 可以再做討論, 不是一股腦兒認為, 一戶以上就是炒房就要打.
我自己負債幾千萬,但是每個月現金進帳2x~4x萬, 畢業退伍身無分文到台北工作至今,
多次財務操作就是借用房子的貸款. 我正常繳息不拖欠, 又不炒房, 只是要調度資金,
這是有甚麼問題? 政府要打炒房, 我也舉雙手支持. 但是你不要縮限太多, 讓一般正當工作
的市民也失去靈活運用資金的彈性. 有些人自以為聰明, 只會說 禁貸又沒禁止你買啊~
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嘛~ 現金全額買房, 對啦, 這不是禁, 但這跟刁難有甚麼差別? 打炒房
只作禁貸這個根本不可能治得了還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