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台北市直接就禁貸第二間 而新北市限制第二間貸款成數
有人提到這樣做只是讓更高階的玩家接手用現金玩
但我覺得總是比不分貴賤 老中青 全民炒房來得好
總之 先縮限炒房族群 才能將之根除
柯有講過 大腫瘤要治療首先要把它縮小再摘除
甚至 我認為這應該寫進國土計畫法
明定參數 當房價指標符合參數時 就該由地方政府首長發布命令生效
要第二間 第三間 又要貸款
可以搬去房價相對合理的縣市貸款買
不然就現金買
既然事業有成 現金買有何難度?
總不應該是房地產政策都繞著事業有成的人在配合吧
台北的房價租金比:
為何是房價租金比?
這個月房租繳不出來 頂多撐兩個月就會被趕走
繳得出就繳得出 繳不出也沒得轉嫁 所以租屋行情比較貼近月薪所得
就不像購屋市場 只要有頭款 買了還可以租給別人
房貸的意義本來就是先解決住屋的燃眉之急 錢讓你慢慢還
沒道理"第二間"還是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