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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以月為影
很簡單啊
把隨意攔檢酒測的動作, 修法成"正當程序", 不就好了
皆大歡喜~~~

所以我在27樓時就說了
要認定更寬鬆就只剩修法了
修法通過,日後隨意強制酒測也符合程序正義,爭議就少了

但更簡單的方法就是請條子依法執法
那怕說是聞到酒味也好,反正攝影機又不能記錄氣味
你硬說是有酒味,事後也沒人能反駁
舊 2015-02-22, 02:25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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