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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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cm577
呃! 其實這種情況下必需有所區分
一般情況下當然是越權了,可是;事發地點是設的"臨檢站"時,狀況就不同了哦!
因為不是警察想設就能夠設的........概念要整個翻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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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檢站的權力沒你想像中大
設置臨檢站,只代表民眾需配合停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提供一部份個人資料
詳細請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的內容
所以要求這些在法律程序上並沒有任何問題
但酒測與否跟設置臨檢站無關
必須要有客觀上的跡象證明該駕駛有可能發生危害才行
不是有臨檢站一定能對通過的人進行強制酒測
沒有客觀的危害跡象就不能強制酒測
詳細請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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