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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 判撤銷裁罰!未酒駕拒酒測 地院判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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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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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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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577
呃! 其實這種情況下必需有所區分
一般情況下當然是越權了,可是;事發地點是設的"臨檢站"時,狀況就不同了哦!
因為不是警察想設就能夠設的........概念要整個翻轉過來
請問說臨檢站後警察就是天皇老子嗎?
法律授與權限執法下更不能出於自己愛攔誰就攔推
當然更要留意執法的適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者是缺一都會有很大問題
2015-02-21, 09:23 PM #
85
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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