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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57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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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emon
權力越大,所受的制約本來就該越來
權力越小,所受的制約應該要越小

所以沒有公權力的公民可以對政府提出任何質疑
而有公權力的警察當然必須提出他執行公權力的必要性


如果必要性連自己都沒辦法說服(警方也同意對方沒有喝酒的跡象)
卻硬要執行酒測,這就叫做濫權

如果當個警察可在沒有根據的情況下用公權侵害任何人的權益
這和二戰德國的蓋世太保有什麼兩樣?



呃! 其實這種情況下必需有所區分
一般情況下當然是越權了,可是;事發地點是設的"臨檢站"時,狀況就不同了哦!
因為不是警察想設就能夠設的........概念要整個翻轉過來
 
舊 2015-02-21, 09:15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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