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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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oba
老實說,我確實搞不懂
1.該員的確是衝了酒測站
2.該員拒絕酒測
假設上述為真
依規定,拒做酒測開出九萬罰單處罰,算執法過當?
這到底是什麼邏輯做出這個判決?
酒測攔檢我也遇過很多次了,配合的話,大約三秒鐘就通過(不包含等候前車的時間)
開窗,回答,走人
這樣會浪費多少時間?老實說是騙不會開車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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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在這自己看
代碼: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8 條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份。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
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前提沒滿足就執法 這不是執法過當是啥?
(警察執法是有其前提跟範圍的 不是你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上法庭其實警察能掰 法官大多都會信
問題是你連掰都不掰就一副"老子就是要攔停"的樣子
你在攔停現場當然是可以擺這種姿態
但是上了法庭 法官不可見得會吃你這招....
法官不吃你這招 在法規上你又站不住腳
那我只能說這警察敗訴只是剛好....
引用:
作者hoba
我台北,台中,南投,嘉義,高雄都被攔過(拍鳥嘛,到處去,又都摸黑行動)
都是留一線道下來,遠遠看到,室內燈先打開,然後開窗等候前車
慢慢開近後回答問題,走人,沒被刁過,大家都很辛若,我也能理解
自然就能配合這些措施,沒什麼問題
那,為什麼有人可以直接"無視"攔檢,然後又拒絕後續程序
被處罰後又振振有詞?
你不挑戰公權力,何來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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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句難聽點 該員警也是知法犯法挑戰及踐踏公權力
你想當奴 人家也不一定想當奴啊
有句話說的好"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
身為執法人員的警察卻不懂法 當然會被懂法的人反過來婊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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