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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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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奶油銓
您這回答表示您根本沒有搞清楚問題的重點。

警察當然可要求停車檢查,因為他是執行公務。人民當然也可以不配合。條子遇到不配合就給刁民一個相應的罪名就好。但不意味著人民不配合條子就可以就給他一個酒駕的罪名,您說是吧。

看不懂你的理論?

當時執行的勤務是臨檢酒駕,不配合給的罪名是拒酒測,這不就是相應的罪名嗎?如果,條子開的是沒載安全帽,這才是沒相應

沒搞清楚問題的重點應該是閣下

看到警察檢酒測,應該是配合一下停下來,如果,條子聞一下沒酒味通常都會放人,問題是"刁民"自覺沒有酒駕不需要停下來,你不停下來條子怎知你有沒有酒駕?

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自認沒有酒駕不需停車(喝醉酒的人都會認為自己沒醉),哪乾脆以後說條子沒權力執行酒測,因為刁民有權選擇不停車給條子聞有沒有酒氣

很多事情是態度問題,在台灣酒駕害死多少人?我贊成執法要嚴格,常看新聞條子酒測是冒風險,有機會被酒駕衝撞,或是遇到有背景人士不配合找人來關說施壓

絕非輕鬆愉快的勤務,將心比心,攔檢不停下來,怎知會否是更嚴重的通緝犯,或是車上有什麼東西?駕駛者態度好且配合,條子也不會刻意刁難,現在大家都有手機錄影存證,不怕被投訴?
舊 2015-02-21, 02:54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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