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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 判撤銷裁罰!未酒駕拒酒測 地院判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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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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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
Elros
簡單來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才能攔停 實施臨檢
既然對方"沒有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依法 你就不得攔停
警察違法攔停在先 自己先踐踏自己的公權力
"沒有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
照你這樣說臨檢站應該沒人可以被攔停
乖乖的慢慢過去條子是不得攔停的對嗎?
2015-02-21, 01:37 AM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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