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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 判撤銷裁罰!未酒駕拒酒測 地院判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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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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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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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Elros
簡單來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才能攔停 實施臨檢
也就是說,現行的法律(警察職權行使法)並沒有授與警察
在公路上設置臨檢站或酒測攔檢站的權力囉?
2015-02-21, 12:39 AM #
45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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