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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的老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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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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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61s
…其實也不用酸中國是人治,台灣這邊的法治還不是被有錢有勢的人在玩的,半斤八兩,被法治玩的人並沒有比較少,也沒有比較愉快
 喔喔∼冷靜一下,不然焦點都糊了。

 開車漫不經心當然不對,該罰便罰,沒有問題。問題是怎麼罰?罰多少?

 中國《道安法》第廿二條「未按規定駕駛」是一條很籠統的法規,觸犯這條可以罰 50 到 200 元人民幣 (以下同)。一般講手機發簡訊、吃大餐被抓現行或舉證 (例如被拍正著),也就罰個 50,了不起 100,一口氣罰到頂是很罕見的。

 罰到頂是什麼情況?以前通常是酒駕肇禍 (酒駕現在不用這條罰),現在則通常是公路競速;公路競速跟比 Yeah 有可比性嗎?個人認為沒有。罰那位劉先生「頂價」的理由,很可能並非罰「未按規定駕駛」,而是罰他觸犯潛規則「挑戰權威」,或者更糟糕的…罰他是個台巴子。

 人治底下有人走後門,法治底下也有人走後門,他走你也走,有啥差別?差別在你得偷偷摸摸走,生怕人發現,而人家卻光明正大走給你看,還可以邊走邊比 Yeah。像那位被媒體曝光的摸奶哥,在大陸也就罰個二選一 200 元,若是發生在台灣…恐怕不只要「罰到頂」,還要再看看他是哪一黨的高官,追加個「吱吱打完蛆蛆打」大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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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舊 2015-02-16, 12:56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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