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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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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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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lfonxman
以三創來說,租地成本50年只有公告地價75%+地主最低成本,你要跟自己買地怎麼比?

何況最有利標竟是設得標金上限然後人為選擇得標商

再說不要隨便自以為是市長,市長可沒說廉政會不查三創案了

前面要預付 10億,然後每年付土地租金和房屋稅,租金稅金還會自動年年調漲

50年後房屋還要送給政府,土地也不是自己的,更不用說中途轉賣轉租那還要市政府核准

如果這樣還覺得很賺,那京站上面的房子應該快去買個幾間,完全和以上情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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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2-14, 10:35 A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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