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a0107
不管是甚麼條款,一個基本原則就是!
這些官員多數在台北市有房產,包含底下財政部的基層公務員!
所以要設一個方式來降低台北市的居民的影響範圍!
真正要落實很簡單,就是設置每人每年的房屋稅抵繳金額!
如一家四口原本住的房地合一稅要繳納30萬,一人可減免5萬,那就是繳納30-5*4=10萬
這樣口數多的家庭不會因為住的坪數大而被影響到
但是這種方式對於台北市的居民來說,影響太大!
很多台北市家庭可能兩口住在一個價值3000多萬的公寓, 因為口數少,房屋價值高!而需要繳納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這會讓台北市居民反對,所以必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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