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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dora0107
不管是甚麼條款,一個基本原則就是!
這些官員多數在台北市有房產,包含底下財政部的基層公務員!
所以要設一個方式來降低台北市的居民的影響範圍!
真正要落實很簡單,就是設置每人每年的房屋稅抵繳金額!
如一家四口原本住的房地合一稅要繳納30萬,一人可減免5萬,那就是繳納30-5*4=10萬
這樣口數多的家庭不會因為住的坪數大而被影響到
但是這種方式對於台北市的居民來說,影響太大!
很多台北市家庭可能兩口住在一個價值3000多萬的公寓, 因為口數少,房屋價值高!而需要繳納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這會讓台北市居民反對,所以必須降低!

這只要用流浪漢充人頭就可以破解了,投資客手上每個物件都住滿人輕而易舉。
高價就繳高稅,這本來就正常的,自住減免只是用來給炒房者一個可以鑽的漏洞。

覺得直接課高稅受不了,但等房價下跌,稅金自然也會下跌......什麼,賣了會賠,啊你不是自住而已?
舊 2015-02-13, 05:4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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