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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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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warlordean
很有趣,他要被關2年6個月叫沒事?
查了竊占國土相關新聞,最重可判五年,
但一堆人最後判四 五個月而已。
違反水保法最少6月~最多20年,
www.npbmto.gov.tw/doc/2_1_3.doc
一罪不能兩罰,水保法位階高於竊占罪
孩子的法律教育不能等
顯然黨證一點也不好用

起訴七罪,只有一項有罪,還有

檢方原起訴劉政池涉犯竊佔罪和違反《水保法》,要求分論併罰。法官審酌,劉政池指示葉憲忠埋貨櫃,占用國有地,從一重罪用違反《水保法》判劉2年3月.

從輕量刑,這樣叫黨證不好用哦?笨蛋都知道做手腳不能做得太明顯,要留一點餘地.....

真的孩子的法律教育不能等......

黨證教育也不能等....
     
      
舊 2015-02-13, 05:25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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