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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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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gdrs
誰說法律不是用來報復的
法律最主要功能就是懲罰和報復
至於教育那是次要的任務


主要功能應該是在 懲罰

判刑的依據應該是 情節重不重大 ...怎麼會是看 有無教化可能!?

有無教化可能 是可以配合 演出 的

教育 應該是針對 輕罪初犯的人

那些 中罪、重罪+毒品 累犯~早該立個三振條款~直接送去見上帝

結果台灣的人犬團體極力的保住這些重刑犯

為了什麼?

我只想到只有這些重刑犯被保住~才能鼓勵其他人跟進(投資效益高~所受刑罰卻相對低)

台灣越亂~這些人犬團體才有舞台
     
      
舊 2015-02-13, 11:31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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