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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04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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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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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俠持的救當作爲國犧牲 直接開槍斃掉犯人就好了

反正 那6個都是被判那麼久 萬一逃跑失敗我看是沒機會出來了

與其到外面亂開槍 不如在裡面直接開戰

反正運氣最壞就掛2個(當作爲國犧牲)反正管監獄管成這樣就當作是該負的責任好了

運氣好 犯人全掛 就可以當做案例 警告以後的受刑人 逃獄可以

想挾持人質逃跑 就別想了 這樣不是很好

而且一次斃掉6個 暨省稅金也可以避免這些人出來對社會的危害
舊 2015-02-11, 09:12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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