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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14億加班交通費 柯文哲:以員工績效為發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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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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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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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合不合理不是柯P說了算, 如果人家真的每天台中和台北間往返通車, 只要趕得上上班,
那就是事實, 柯P就算覺得不合理也不能說人不是.
就像他自己每天7點不到就進辦公室, 每天晚上10點才回家, 對許多人而言這也不合理,
但他實際上就是這麼做的.
如果今天您的老闆每天都像柯P這麼玩, 也要求員工比照辦理, 您覺得合不合理?
再說, 今天這位員工也不必是什麼重要人物, 更不用柯P 來認同其重要性,
只要員工自己認為這份工作(如收入和福利等條件)值得每天花上兩小時通勤就夠了.
柯p就是市府公務員的最高主官管,不是柯p說了算是誰說了算,難不成這要申請大法官釋憲?
今天一個員工在公務相關的績效考核及應受待遇,尺度拿捏及特例,這些細節本來就是主官管決定,不然員工說我八小時能做一份簡報,他的主管說能做兩份......要iVoting還是上法院嗎?不是主管說了算,不然誰說了算?今天市民選一個首長出來,公務員說受不了這個長官的風格,是誰該適應誰? 不適應的話誰該自己請調? 您的見解真的是有點新鮮
內部管理的裁量權就回歸到正軌由各級主管來決定吧,這種事情又不是施政有必要接受公評,你會去管你隔壁部門的行政小妹幾點下班? 那是人家主管的事情吧,相信這道理你懂
2015-02-11, 12:58 PM #
89
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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