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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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企Gre
初步研判單出來了!(緊張)
我-開車
疑超速行駛(本路段50公里/小時)
傷者-機車
左轉時,疑未距交叉路口30公尺前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
請問這能代表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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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該是雙方都有過失
2.以我曾經被撞,半年無法工作為例
即使我過失較大,保險公司自己粗估過失我7他3
我還是可以上法院告他傷害
而且向他索賠半年不能工作的薪資+醫藥費+復健費+交通費
上法院判決出過失比率,決定對方賠幾成
沒上法院,就看他拿多少出來讓我滿意,不提告,寫和解書
所以你現在的選擇有二個:
1.上法院,讓法官決定你該賠多少
2.盡量表達誠意,讓他滿意,自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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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得見別人在過爽日子嗎?
什麼時候努力讓自己過得爽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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