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車禍~難過!
瀏覽單個文章
bonoc
Senior Member
 
bono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495
引用:
作者企Gre
初步研判單出來了!(緊張)

我-開車
疑超速行駛(本路段50公里/小時)

傷者-機車
左轉時,疑未距交叉路口30公尺前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

請問這能代表什麼嗎?


1.應該是雙方都有過失

2.以我曾經被撞,半年無法工作為例

即使我過失較大,保險公司自己粗估過失我7他3

我還是可以上法院告他傷害

而且向他索賠半年不能工作的薪資+醫藥費+復健費+交通費

上法院判決出過失比率,決定對方賠幾成

沒上法院,就看他拿多少出來讓我滿意,不提告,寫和解書


所以你現在的選擇有二個:

1.上法院,讓法官決定你該賠多少

2.盡量表達誠意,讓他滿意,自行和解
__________________
只看得見別人在過爽日子嗎?

什麼時候努力讓自己過得爽一點呢?
舊 2015-02-07, 04:39 PM #7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ono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