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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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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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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63
要適用採購法請政府當初大有為的一口出個4~5000億就可以適用啦

BOT無法可管又是哪國的國情,基本的合約就有民法,要是像桃園合宜住宅的案情還有趙藤雄跟葉世文的例子可用(雖然還不知道怎麼判,但肯定檢察官認為有違法到要起訴的)

不過強者我同事是可以扭曲法條適用對象,也可以鐵口直斷BOT無法可管的
舊 2015-02-06, 11:10 PM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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