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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0960
是啊! 其實我覺得警察喜歡"軟弱"也沒關係..

老百姓一人上去打警察一棒, 警察再像某位老兄說的"沒辦法"就好...
或是像對愛國同心會一樣要辦不辦...
這樣養負責給出氣的"公僕", 老百姓倒也高興出這稅金..

老百姓要的不多, 我要公平合理就好...

別說打警察, 就算飆車族/不良少年計畫集體鬧事, 警方都會重點集中人力..
"優先"處理... 要怎辦一回事, 全部抓一抓帶回警局再說...
不錯, 這些鬧事的人也判不了幾天頂多個把月, 為什麼警察要"認真""優先"辦?

"襲警""大規模鬧事"就是直接挑戰執法權威, 警方當然要列為優先處理...
台灣警察不是白癡, 不是笨蛋! 更不可能軟弱到直接被人騎在頭上!
問題是遇到愛國同心會那群, 卻是"自行轉彎", 這還可以說是合理的事?

我並不是在罵警察, 警察...


我也在想如果是另外一邊的去打警察會判幾年咧?
判決書裡大概會有什麼重大影響社會氣氛之類的,
直接適用最重刑罰也行,
前面揶揄比例原則就是因為我知道在實務操作上,
比例原則其實是很主觀的東西.
 
舊 2015-01-31, 11:00 PM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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