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hockwave
NV現在打的算盤就是這規格表是展示時標錯的,
銷售的時候完全沒用到這規格表,打算用”展示時標錯帶過~”
NV早知道標錯了,只是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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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從官網論壇後來出現的客服修正版論調來看,
法理上NV好像是這樣切割的:
首先END-USER不是NV的直接客戶,
他們買的是版卡廠的產品.
而多數消費者又是從零售商買到的產品,
轉了三手之後NV對消費者無直接責任,
消費者不得主張NV****不實.
至於少數買到NV公版卡的比如Bestbuy特供版的美加消費者被這段論述選擇性忽視了.
因為好像大部分顯示卡公司都沒有提到ROP跟L2規格 ?!
零售商更是不會提到.
上次筆電版晶片出包就玩過這個套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