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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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3346
24000的5%也有1200, 能多省下這1200何必去繳它呢...
這就是我納悶的地方,還特別為了報稅去辦自然人憑證,結果沒看到這項列舉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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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樓主大概是誤會了,
所得稅有兩種計算方式
1. 標準扣除額, 也就是你算的那種方式
2. 列舉扣除額, 就是把稅法上規定你可以扣除的, 全部加起來, 當成扣除額
當你可扣除的支出項目多時, 扣除總額超過標準扣除額時, 採用列舉的方式才會有利, 否則就用標準扣除額來扣.
比如, 你撫養一個人, 每個人可以為你提供85000的扣除額, 超過70歲的直系血親可以提供127500的扣除額等等,
加上其他的扣除額就是你的總扣除額, 當這個數字>你的標準扣除額, 那就選列舉吧, 否則就選標準.
另外, 列舉的方式必須附上相關資料, 被撫養人的收入也必須計入你的收入.
附上免稅扣除額連結, 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ntbt.gov.tw/etwmain/fron...64209358310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