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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af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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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引用:
作者crabster
屢勸不聽無法制止的現行犯會不會亮槍還要看敢不敢對警察動手...
打小老百姓是普通傷害罪,敢動警察--襲警罪就是刑事犯罪了.
拒捕又罪加一等.
用taser制服上銬直接帶回警局23小時等檢察官應該是很正常的手段.

最近NYPD惹了些麻煩,
全城黑鬼上街,
警察用槍必須比以往謹慎.


就直接以襲警現行犯帶走...關一天丟法院去
舊 2015-01-30, 03:48 PM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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