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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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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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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色&憂鬱
你的論點不是 不要給這些人有鬧事的理由
怎麼現在又換到 這些事情不就是維安沒做好?
OH 你最早論點是 愛在哪裡集會都可以的先決條件應該是公共空間吧.
結果在#79
101前廣場就是公共開放空間用來申請容積獎勵的.
被打臉趕快偷換概念
你換了幾次了
你現在又要扯維安了哦

你真的很不會找問題的根源ㄟ...
不要給這些人有鬧事的理由,
如果維安有做好, 他們除了在維安範圍之外嘴砲, 能有什麼暴力行為嗎?
再拿你一直很想提的強姦來說好了, 當你女兒晚上穿得很辣出門的時候你會叮嚀她什麼事?

被打臉我也大方承認, 沒什麼好丟臉的啊...
從一開始我就很明白的說:"處理事情從根源處理"

所以你鄉民的嘴砲打算用什麼可行的方法處理愛國同心會攻擊法輪功的事件呢?
願聞其詳啊~
舊 2015-01-29, 08:15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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